足足含了十秒钟。
让肉香味道充分在口腔中挥发。
他静静闭上眼睛,感受着肉的味道。
这块肉硬是被他含着含着,逐渐变得更软,化了。
他轻轻咀嚼,咀嚼了十几下。
油腻腻的大肥肉,真太他么爽了。
这块肉吃了两分钟。
咕咚——
他一口咽下。
呼——
爽。
他连忙拔拉了几口大米饭,嘴巴中残余的肉香,混合大米饭的,满嘴留香。
太舒服了。
有两粒米饭因为刚刚吃的太着急,掉落在地上。
马光头把这两粒米饭吹了吹,直接塞入了嘴巴中。
米饭很快就吃了一大半。
一口肉就干掉了大半盆的米饭。
还有蔬菜,他纠结了老半天。
现在已经吃了个五分饱。
红薯和玉米,还有橙子,肯定是要留着的。
只是剩下的这一半的米饭,半块肉还有蔬菜,怎么破。
“妈的,末世来了之后,就从来没有吃饱过一次。就这一次,就吃饱一次!”
马光头犹豫了半天,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!
吃!吃个痛快!起码这一餐,他要吃饱。
不再多想,马光头,把剩下的那半块肉,还有剩下的大米饭,蔬菜。
吃个干净。
为了充分享受到吃饭的乐趣。
他极力控制了吃饭的速度,不要太着急,慢慢地品味。
虽然在他极力控制下,他还是吃了不到十分钟就把大米饭,还有蔬菜,半块肉吃完。
吃完这些,感觉有些口干。
于是把筒骨汤,一口气喝干。
喝完之后,震惊地发现,汤底竟然还有一块筒骨肉。
不大不小,也有半个手掌大。
发达了。
马光头想要吃,但感觉到腹中的饱腹感。
最后没有下口,他还想吃,但他已经吃饱了。
留着晚上吃。
马光头这么想着。
吃完这些,把玉米和红薯,橙子往背包中一放。
在第二外城中,找了一会,找到一块大石头,就躺在上面晒太阳。
最近伴随着天空恢复正常,温度还是不算高。
夜晚温度也能够下降到零上三四度。
可是现在嘛,大中午十二点多,正是最热的时候。
室外温度可以达到将近二十度。
吃饱喝足,躺着晒太阳。
真`太幸福了!!!
基本所有的人,都没有吃玉米和红薯,都留起。
小部分的人,和马光头一样,就想要吃个痛快,所以把肉和蔬菜,白米饭都吃光了。
但大部分的人,都选择吃三分之一的食物,剩下的留到后面慢慢吃。
现在温度也不高,米饭起码能够保存个四五天。
而这些人当中,更有七八个人,分发的食物,只是把肉吃了一小块,蔬菜吃了一部分。
白米饭直接摆放在干净的石板上,趁着太阳,晒干。
这样可以保存更久,晒干的大米,可以保存起码一个月。
如果不是因为肉不吃,很快就会发臭腐烂,不然他们也会选择留下来。
但这些人当中,有一个例外。
他把所有食物都吃光了,只留一个橙子。
那就是朱晓。
吃完这些东西,才堪堪达到个八分饱。
他体质也比较特殊,能吃,也能饿。
比一般人能饿,一般人最多饿个一礼拜就嗝屁了。
但他能够撑十几天。
很多人吃着吃着就哭了,也有些人看着食物发呆。
食物是如此的神圣而又宝贵。
每一粒米饭都显得如此难得。
他们在这末世中的近两年中,学会了如何节省粮食。
节省粮食已经融入到他们骨子中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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